关于在全市职业女性中开展“我与中国梦”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3 09:48阅读:

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妇联,市级机关妇工委,城区各妇委会:
为全面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主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组织全市广大职业妇女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经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职业女性中开展“我与中国梦”主题征文、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征文、演讲活动,引导全市广大妇女深刻领会“中国梦”是包括亿万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理想,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想,深刻领会“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广大妇女群众坚定信念、担当使命、积极奉献,教育广大妇女将个人发展与全市的发展和国家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广大妇女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⒈全市各级巾帼文明岗及争创岗中的在职女性;
⒉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女性。
(二)活动时间:
征文截稿日为2013 年7 月31 日,演讲活动定于8 月中旬。
(三)征文、演讲内容:
征文以“我与中国梦”为主题,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内容围绕“巾帼创新业,建功现代化”“巾帼建功”活动主题,结合
本职工作和个人发展、生活体验,用文字记录和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畅谈对“中国梦”的深刻认识和感受以及实现美丽梦想的途径与方法,阐述女性建功成长与“中国梦”的关系,传递作为一名职业女性敢于梦想、勇于追求、实现价值的正能量,让自己的梦想、家庭的梦想、幸福的梦想、成功的梦想与昆山梦、中国梦融为一体,体现和反映妇女干部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兴邦精神,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四)工作要求:
1.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我与中国梦”主题征文、演讲活动,在逐级开展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赛人选。征文:征文字数3000 以内。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各区镇、城区各单位均不少于2 篇,于7 月31 日前报送。
演讲:每区镇、城区每单位推荐2 名参赛人选,并于8 月10日前报送演讲稿及参赛人员演讲视频光盘,由“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演讲稿内容,确定参赛人员。
2.演讲时间:每位参赛选手的演讲时间为5-8 分钟,超时扣分;演讲要求脱稿,使用普通话演讲。
3.演讲评分标准(满分100 分)
(1)演讲内容(50 分)
a.思想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25 分)
b.材料真实、典型、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体现时代精神(10 分)
c.讲稿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10 分)
d.文字简练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5 分)
(2)语言表达(35 分)
a.演讲者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10 分)
b.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10 分)
c.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15分)
(3)形象风度(5 分)
演讲者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4)综合印象(10 分)
演讲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有风度,富有感染力。演讲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演讲时间控制在
5-8 分钟之内。
三、其它
本次征文演讲活动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征文将在昆山女性网、昆山日报专刊择优刊登。
联系电话: 57379156 ; 传真: 57379157 ; 电子邮箱:yusq@ks.gov.cn,或562725066@qq,com;地址:昆山市长江中路400 号长江大厦706 室。


昆山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