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4 11:36阅读: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昆政发〔2014〕39号文)要求及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为全面掌握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底数,建立较为完备的全市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请各区镇、市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现状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排查摸底的范围
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摸底的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性质、所属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三项岗位人员持证和全员安全教育等)、客观存在的安全风险(涉及使用特种设备、危险工艺、危险物品,存在易燃易爆和机械伤害风险,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未经验收私自开工使用,“三合一”、违章搭建、无证上岗、特种设备未检测、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生产现场管理混乱、非法违法使用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严重等)。
三、排查摸底的方法
各区镇要结合工业生产、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推进实施,认真划分监管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和网格信息员。由网格监管员牵头,本辖区安监、环保、消防等专项监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街道、社区、行政村和各工业园区派员参加,分组、分网格、分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各区镇安委办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力争在9月10日前,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并上报市安委办。
市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的摸底调查工作,及时解决摸底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收集汇总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
四、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底数排摸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阶段性跟踪工作进展,对敷衍了事、排摸不细致、不彻底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恶劣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2.认真组织排查摸底。各区镇、部门要按照基础数据统计表的要求,制定生产经营单位摸底调查表,做到一企一表,认真组织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摸工作,做到不漏一家、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和盲区,切实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安全风险、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纳入信息化管理。各区镇要结合排查摸底工作,督促指导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录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每月开展隐患自查上报工作,并每月定期审核企业信息录入和隐患自查自报情况。各行政村、社区内的小微企业基础信息、每月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一由各行政村、社区录入,其他企业的基础信息、每月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由各企业自行录入填报。各区镇安委办要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对连续两个月隐患“零报告”或连续两个月未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监管职能部门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昆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8月18日